广州为明学校国际部 | 致敬教师节 | 广州市为明学校“双服务”承诺书

尊敬的家长朋友及社会各界人士:
您好!建校二十三载,广州为明始终坚守“创造适合学生最优发展的教育,对孩子一生负责”的办学理念,倡导全体教师“厚道为人、儒雅为师、虔诚从教”,用心陪伴每一个孩子成长,助力他们成就更好的自己。
值此第四十一个教师节,广州为明再次向社会郑重发出“双服务”承诺:服务学生健康成长,服务家长安心工作!
未来,我们将一如既往,不忘初心,持续做人民满意的教育,不负信任,不负期待。
“双服务”承诺
“服务学生健康成长,服务家长安心工作”是广州市为明学校的办学宗旨。为切实提高我校的教育服务品质,督促我校教职员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,特向各位家长作出以下承诺:
一、关爱每一位学生,对孩子一生负责。
1、坚持正面教育,耐心教育,不放弃、不抛弃任何一位学生,不侮辱、歧视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。
2、督促学生按时作息、用心上课,按时完成作业,做到学生有问必答,有疑必解,力争每一位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有进步。
3、学生发生重病,生活老师或班主任负责护送医院,并做好有关护理安排,并在1小时内告知家长。
4、学生未按时到校或私自离校,班主任在1小时内必须告知家长,并采取相应措施寻找。
5、教师对学生个别辅导不收费,严禁教师有偿家教。
二、尊重每一位家长,服务家长,廉洁从教。
1、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,每周至少一次向家长报告孩子在校学习、生活情况(联系方式为电话、学信、微信、来访接待或家访等)。
2、班主任或学科教师必须告知家长与自己的联系方式(联系电话、联系时间),不得拒听、拒接家长电话,上班期间保持电话畅通,因课因会未能接听电话,要在课后会后及时回拨。
3、虚心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,对家长提出的合理性问题,实行“首问负责制”,教师能答复解决的必须答复解决,不能答复解决的,请示后回复。
4、家长来访,热情接待,严禁训斥、指责家长。
5、班主任或科任教师不得收受、借用家长或学生的钱物,严禁向家长或学生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。
如果我们的服务没有做到以上承诺,欢迎家长拨打学校的投诉电话,学校将按情节轻重,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及国家法规法律,对有关教师员工或干部给予以下四种处理结果:
(1)批评教育;
(2)全校通报批评,取消当月绩效;
(3)黄牌警告,降级降职处理;
(4)解聘。
Teacher's Day
教师节快乐
Teacher's Day
广州市为明学校
2025年9月10日
*综合内容来源学校,如有不妥,请告知.